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
附件1:
2014年南宁市两化融合及信息产业
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以及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广西推进实施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7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两化融合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水平。
二、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扶持资金从南宁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三、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两大类。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信息产业发展项目。
四、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一)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二)项目实施周期。重大项目要求在3年内,一般项目要求在2年以内。项目实施必须对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并且实现合理的经济效益。产业化项目必须有固定资产投资并形成一定生产规模。
(三)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必须如实测算、分析、合理填报。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情况列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四)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在2014年3月底前,投入经费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能提供所投入证明材料。
五、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在南宁市(含市属各县)登记注册一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依法纳税,按南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正常报送财务快报和年度报表。
(三)申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的企业原则上须为制造业企业,且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优先支持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
(四)申报项目的软件企业,必须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并通过自治区工信委的软件企业认定,按南宁市工信委的要求按时报送软件业统计年报,其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五)近年承担过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级两化融合、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项目的企业(包括区级以上信息化示范企业、应用企业)将会优先支持。
六、重点方向
(一)重点支持两化融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园区建设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打造自治区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
(二)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项目,促进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发挥网络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
(三)重点支持制糖、机械、铝加工等支柱行业的两化深度融合建设,树立标杆,促进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单项应用到综合集成应用。
(四)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及在工业企业的广泛应用。
(五)重点支持面向重点产业的工业控制和生产过程管理软件开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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