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
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开〔2006〕3号
市委各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部省属驻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有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2006年度引进计划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355806
2、83558063)。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南通市财政局二ΟΟ六年二月十三日
抄送:省人事厅
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
为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通委发〔2005〕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南通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委人才〔2005〕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安家补助的对象及标准,按照《意见》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照年度人才开发目录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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