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水价改革方案-潮阳区
潮阳区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水价改革政策,逐步建立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的水价机制,提高居民用水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区城区自来水成本状况,启动本次自来水价格改革,形成以下方案:
一、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水价分类,将水价分类由现行的6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等3类;
(二)居民生活用水全面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未能直抄到户(包括二次供水的住宅小区)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三)实行差别水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二、水价改革拟定二个方案
方案一。综合水价拟提高0.4985元/m,调整幅度为23.6%,即由现行的综合水价2.1126元/m调整为2.6111元/m。
1、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式水价
(1)对直抄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阶梯水价,水价级差为1:
1.5:2。即: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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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m(含32m3)以下部分,基本水价按2.25元/m计收;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3m至40m(含40m)部分,水价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即3.38元/m;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41m(含41m)以上部分,水价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即4.50元/m。
每月水费=第一阶水量基数×第一阶水价+第二阶水量基数×第二阶水价+第三阶水量基数×第三阶水价。
(2)每个用水户人口按4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在各阶水量上限基础上每月相应增加8m。
(未完,全文共1934字,当前显示6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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