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塘镇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学习资料
麻塘镇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学习资料
一、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3日)
这个阶段主要是做好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等等工作,具体由镇人大配合县人大配合执行。
(二)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阶段(
8月22日至9月15日)
1、
8月22日—8月23日制订方案,成立机构;
2、
8月23日,向县人大报批选举委员会名单,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及工作方案。
3、
8月27日,召开全镇村及部门选举动员会;
4、
8月28日—9月10日,张贴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划分选区,以选区登记选民。
4、
9月11日至9月12日澄清流动人口底子,复核选民,防止重、漏登记。
5、
9月13日至9月15日统一公布选民,颁发选民证,公布本选区选举日。
(三)提名、协商、选举代表阶段(
9月16日至10月17日)
1、
9月16日至9月23日为县、镇初步候选人提名阶段。
2、
9月26日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与此同时,检查漏登错登选民名单,并补登选民和及时通知选民本人。
3、
9月27日至10月7日酝酿协商正式候选人。
4、
10月7日收集报批候选人。
5、
10月8日镇选举委员会集体审定县、镇正式候选人名单。
6、
10月10日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7、10月12日至10月17日做好选举准备工作,到县领取选票,确定工作人员,搞好选前业务培训。
8、
10月18日为选举日,选举结果当日向县选举办报送,并在本选区公告选举结果。
9、
10月19日至10月25日代表资格审查,资料收集归档,选举工作总结,安排代表大会工作。
(四)召开本届县、镇人大一次代表大会阶段
1、
10月下旬至月底前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一次会议准备阶段。
2、11月中上旬,县代表自学或培训,议案建议准备。
3、
11月底前,组织我镇县人大代表参加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二、选民登记
(一)选民登记的原则和方法。
1、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1)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2)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3)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4)必须达到年满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才能进行选民登记;(5)经依法登记的选民按选区发布公告。
2、选民登记的方法。
选民登记开始前的第一步程序是发布选民登记公告。选民登记一般采取以下四种方法:
(1)选民自愿登记方法。是指在选举前的公告时间内,由选民亲自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的方法;(2)逐户查访登记方法;(3)“三增”、“三减”登记法。选民登记通常按选区采用补充登记和重新登记两种方式。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补充登记方式是指凡是上次换届选举时登记和选民名册保存完整的,以上届选民登记名册为依据,将上次选民登记后新增年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核查准确后,进行补充登记(即“三增”);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核查准确后,从选民单上除去(即“三减”)。发现有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4)采用“两步”公告的登记方法。选民名单公告和选民名单补正公告。
3、几种情况的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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