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养老标准化服务建设方案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蚌行字„2009‟4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窗口:
现将《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抄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计划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实施标准化管理运行的新模式,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便民亲商为目的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充分发挥中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平台作用,更好地满足投资者、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一、目标任务
1、建立特色化的服务标准体系。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中心工作需要、有中心特色的服务标准体系,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窗口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规则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促进审批服务质量大提升。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从服务设施、标志、环境到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95%以上。全面组织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坚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按标准理事,按标准管人,使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纪律进一步加强。
3、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名牌。通过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新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审批环境,力争在加强中心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争创安徽省优质服务名牌。
二、标准体系内容
1、服务基础标准。主要是指中心标准化管理基本规定、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化编写要求等标准,包括行政审批服务术语、服务分类、服务标准的类型、文件编写要求以及标志、图形符号等方面的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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