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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亮点正视痛点打造新闪光点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海云

(2017年7月)

同志们:

紧张有序的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研讨班即将圆满结束,大家辛苦了。着眼于人人肩上有重担,集大家之智慧,达星火燎原之势,我们召开了这次研讨班。上午陈主任作了重要讲话,13个单位通过图文并茂的ppt,生动形象地讲解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下午多数单位结合ppt进行分组发言讨论,大家的发言和讨论都很好,思路清晰、主题鲜明、亮点纷呈,相信都大有收获。我的体会是,感动。没想到大家如此重视这个研讨班,课件做的这么好,准备的这么充分;没想到大家如此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方法如此创新,工作如此扎实;没想到大家的精神状态如此的好,砥砺前行,奋勇争先。服务型行政执法自2012年省政府部署以来,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可以说亮点与痛点并存。如何以这次研讨班为契机,放大亮点、正视痛点、打造新的闪光点,也是我们本次研讨的目的和初衷。下面我结合几年来分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经历,谈几点体会。

一、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亮点颇多

5年来,省委省政府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持续努力,各

1级政府法制机构强力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从有人质疑到理解深化、从有单位抵触到自觉行动、从系列文件到示范点全面开花,可以说服务型行政执法已经成为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亮点。

(一)重塑执法理念,推动“三个转变”。工作中我感悟最深的是要解决理念问题,理念一变天地宽。如果不转变理念的话,我们工作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无从解决。举个例子,前几天百度的创始人、总裁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情形。接着北京交警部门就此作出通报,称正在调查核实,将依法查处。其实这个视频说明了变革时期,我们如何处理法律与改革的关系。昨天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我省的一个资深专家谈起这个事件,他的观点我非常认同,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他认为,现在改革要于法有据,并不是说改革的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法条。法律是有理念和原则的,而理念和原则正是要解决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当不能用法条解决问题时,我们就要用法律的理念、原则来处理。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都是在有人驾驶的前提下设定的,无人驾驶是一个新现象,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用原来的法条来规范这个新兴事物,肯定是不合适的,还有像共享单车、网约车等许多新兴事物的兴起,和这是一样的,这个时候就要用法律理念、原则来处理。原有的交通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

2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现在无人驾驶汽车出现了,在它还没有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先看一看,如果条件成熟了,应该修改我们的法律。工作中也有类似的问题,所以许多事情如果理念不转变的话,就很难去做。这几年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一大收获就是执法理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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