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剖析阶段督查情况通报
象山县教育局文件
象教督〔2010〕6号
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减负”督查情况通报
为切实执行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浙江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甬教基[2010]279号),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县也出台了《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象教普[2010]26号),并于8月26日、8月31日两次召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会议,解读和布臵减负工作。为保证减负工作真正落实,我们于9月、10月两次派出30名兼职督学,分9组前往42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督查《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象教普[2010]26号)中提及的六条从严管理的内容。重点核查学校课程设臵是否规范,学校大课间活动和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落实情况。
2.了解学生书面家庭作业负担,了解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及“体艺2+1”活动开展情况。
3.了解教师日常教学情况,了解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与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情况,了解教师有偿家教情况。
二、督查方式
1.随堂听课。深入课堂,通过随机听课和课后互相交流等方式,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学校对教师上课环节的管理情况。
2.检查备课本、作业本。查阅上课教师的备课本和学生的作业本,了解教师教学、改作情况,并对个别教师上课进行点评。
3.随机访谈。一是与各学科教师座谈,了解教师任课与教学情况;二是组织学生座谈,了解课程表和课外文体活动表的实行执行情况及每天的总作业量与完成时间等。
4.查看学校“四表”(总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任职表、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表)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了解学校对《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象教普[2010]26号)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基本情况
学校对“减负”工作都比较重视,全县减负工作会议后,各校能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工作,部分学校还组织教师收看了省教育厅刘希平厅长的讲话视频,有的学校提出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作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并制定相应措施落到实处。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校都和教育局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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