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关于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实施方案
按照辽市政办发(2009)18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为了按时完成“提标”任务,把好事办好、办实,让百姓满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提标工作政策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弱势群众的切实利益,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完成,民政局成立“提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刚、刘之英副组长:兰成伟
组员:赵春启、杨旭、姜桂珍、李欲昕、朱莽、各街道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指导,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分工:
兰成伟—卫国路街道、赵春启—铁西街道、姜桂珍—跃进街道、李欲昕—胜利街道、站前街道、朱莽—星火街道。
二、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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