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强镇会议纪要
目前13省25个镇试点“强镇扩权”
2010年4月,中央编办、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选在河北、山西、浙江等13个省的25个镇进行,试点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对一些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较高、条件具备的经济发达镇,适时进行区划调整。二是继续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强镇扩权的原则,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下放城建、环保、治安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赋予相应财力,增强发展能力。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由所在省通过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编制。鼓励继续创新人员配置方式,完善管理制度。
扩权强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大胆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给予中心镇更大的政策支持。
(二)依法放权,权责统一。通过依法委托和授权,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中心镇能够适应日益繁重的经济社会管理任务的需要。同时要明确责任,做到职责清晰,权责统一。
(三)规范用权,提高效能。通过合理调整区、县(市)党委、政府和中心镇的事权关系,进一步规范中心镇权力运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分批放权,稳步推进。根据中心镇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分析扩权重点,区分扩权类型,分期分批下放权力,逐步扩大管理权限,稳步推进中心镇扩权工作。
三、扩权方式
(一)直接放权。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直接将部分权力(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外)交由中心镇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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