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镇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综合检查
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验收内容: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2、远程教育站点;
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
4、创先争优暨“两抓一促”活动开展情况;
5、“学沈浩”活动。
二、整改要求:
1、时间要求。2010年8月24日前完成。
2、各包村部门积极配合。
三、整改标准及细则:
(一)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1、大院内地面平整,有绿化,没有杂草、杂物,室内整洁,门窗、玻璃完好,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大门、围墙完整,门口有“两委”牌子,有意见箱。
3、党务、村务公开栏填写使用,党员、村民代表名单公布上墙。
4、院内有旗台、旗杆,悬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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