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督查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管理,促进城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结合城管督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城管品牌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指导,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切实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完善日常督查工作,为锻造城管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督查范围
督查范围为市局机关、市局直属单位、各区局机关、各区局直属单位、各区局所属中队及环卫所。
三、督查内容
1、队容风纪、工作作风。
2、执法程序、执法效果。
3、办公秩序、内部管理。
四、督查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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