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
调委会工作制度
一、调委会及调解小组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及队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调解组织要教育调解员依法调解本单位发生的民间纠纷,受案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根据易发生纠纷的特点,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防患于未然。
四、通过调解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社会公德。
五、积极开展“五好家庭”、“遵纪守法光荣户”、“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六、做好建档工作,一案一登记、一月一汇报制。
调委会工作制度
一、调委会及调解小组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及队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调解组织要教育调解员依法调解本单位发生的民间纠纷,受案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根据易发生纠纷的特点,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防患于未然。
四、通过调解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社会公德。
五、积极开展“五好家庭”、“遵纪守法光荣户”、“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六、做好建档工作,一案一登记、一月一汇报制。
七、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八、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九、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未完,全文共2178字,当前显示6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