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化芳同志在全市地方煤矿第三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地方煤矿第三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任务,动员各煤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严峻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防松劲,反麻痹,冷静头脑,精于管理,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于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煤炭工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为总抓手,突出管理创新,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化文明生产现场整治,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安全事故核查举报、派驻安全督导员等一系列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强交流学习,帮促现场管理薄弱矿井,注重标本兼治,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上半年全市地方23对矿井,其中生产矿井20对,基建矿井3对,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715万吨/年,累计生产原煤720万吨,全部实现安全生产,创同期历史最好水平。在这里我代表市煤炭局,对在座的各位和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全体干部职工所做出的努力、所付出的心血、所贡献的智慧和力量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上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了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8‟22号、42号和省煤炭局„2010‟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17号、市委9号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年初市局与各煤矿分别签订了《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对照《济宁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施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考核、安全奖惩三项制度,按季考核落实。先后印发了《济宁市地方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矿领导外出请销假制度》、《安全信息月报制度》、《安全事故举报制度》等监管办法,定期考核通报。各煤矿矿长同分管领导、科室、区队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责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保证体系。
二是开展了“文明生产现场整治”活动。按照国家局提出的“安全生产年”和省、市提出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帮促井下现场管理相对薄弱、装备水平相对较低、作业环境相对较差的矿井,派驻安全督导员,开展“文明生产现场整治”活动,通过矿与矿间相互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的方式,分层次、树典型,在全市地方煤矿范围内形成了一种“优者求精,良者谋优”的安全氛围,形成“要我改变”到“我要改变”的思想转变,形成“要我学习”到“我要学习”的行为转变,积极主动地开展以“遵规程、反三违、促标准、变环境、上水平”的文明生产现场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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