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纪律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正
之风严肃处理。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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