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级医生查房制度
三级医生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下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2.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
3.查房前医护人员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所需用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简要病历和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倒的诊治;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诊治分析和教学讲解。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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