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级医生查房制度
三级医生查房制度
医疗查房是医院医生工作的核心内容及应尽职责。
医疗查房必须实行三级医师负责查房制,任何科室及医生不得随意改变。
一、查房级别和类型
(一)巡视性查房
1、住院医师每天对所管病人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一次。
2、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日上午应对疑难及重症病例进行查房一次。
(二)医疗组查房
1、上级医师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有关的下级医师参加。
2、主治医师对分管医疗组病人每周至少查房两次。
3、副主任医师对分管医疗组病人每周至少查房一次。
4、主任医师对全科或所分管的医疗组的疑难病例每周至少查房一次。
(三)全科查房
1、疑难重症查房。科主任或主任医师组织全科疑难危重症查房每周至少一次。
2、医护质量查房(科主任查房)。每周由科主任组织一次质量查房。
3、全科查房,要求在查房前l-2天提出拟查病例,并做好准备;全部下级医师、护土长参加。
二、查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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