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章程
新疆大学自强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新疆大学自强社是在学生处指导下设立的,是在校本科生的社团组织。
二、自强社宗旨、工作原则
1、自强社宗旨。“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困难,使之树立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的人生信条,把自强社建设成为关爱他人、历练人生的精神家园。
2、工作原则。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团结和引导贫困生奋发图强,以此增强大学生回报社会的爱心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三、自强社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学生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2、开展以传递社会关爱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将接受的社会关爱回馈社会,同时社员在活动中获得成长,为成功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3、倡导“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增进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协助学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成员
一、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渴望自强自立、承认本社章程的本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自强社成员。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填写《自强社社员申请表》,提交经批准备案后,即可认定社员身份,享受社员权利,履行社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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