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易镇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手册
十亩地镇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为规范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每学期开学前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核定的食用餐学生名单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4、学校积极配合,全面安排,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学校根据营养学理论,结合学生实际,科学搭配午餐食谱,准确统计营养午餐的种类和数量,为供应营养午餐提供依据。
6、学校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7、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检查与指导工作。全面检查午餐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午餐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营养午餐管理员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
3、根据学校食堂运行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一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存档备案。
2、特别是供应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学校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学校利益。
2、根据学校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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