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宛城区保护“母亲河”白河行动工作汇报
宛城区保护“母亲河”白河行动
工
作总结汇
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制定的《保护“母亲河”白河水生态环境工作方案》要求,宛城区完成了本阶段所承担的各项治理、保护任务,并且有多项工作提前完成,通过了市指挥部组织的验收。现将我区保护“母亲河”行动开展以来所做工作总结及下步打算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1、设置标志工作
工作任务是白河钓鱼台村北界至解放广场之间的地下饮用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标志设置,及白河沿线禁止采砂、禁止排污,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等标志设置,共计70块,该项工作要求在2014年3月31日完成,我区已于2013年12月15日提前全部完成,区行动指挥部于2014年元月7日、8日,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查勘,对照坐标,查阅文件后,认为设置达到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区级验收。
2、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对白河禁采区内的砂场予以取缔,打击汛期禁采期间及未经许可的盗采河砂行为。沿白河宛城区段3个乡镇中,溧河乡的胡寨、十里铺、十八里屯3个村属河砂禁采区,我区在2013年5月底已将禁采区内的采砂船全部清理上岸,实现提前禁采。可采区在黄台岗、瓦店2个乡镇,共有18个采砂点,采运砂船只有59条,为落实汛期禁采,在5月份,将所有采砂船全部清理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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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一切采砂活动。为巩固禁采成果,区委、区政府依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巡查、值守,水利、公安与当地镇政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在河道内进行非法采砂的采砂户,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彻底取缔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行动开展以来,发现并制止多起盗采河砂行为,对顶风作案、不听劝阻的盗采砂行为批捕7人,并强制拆除非法采砂船14条,清除阻水障碍以及运砂便道5条,对违章采砂行为处罚7起,为打击盗采砂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盗采砂活动。
3、采砂规划的编制
(未完,全文共2556字,当前显示7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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