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热点---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时政热点六建设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人民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1.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
(2)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
(3)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
(4)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
2.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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