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保管理制度(1)
贞丰县岔河联营煤矿
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月1日
岔河联营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矿区,造福矿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方针,搞好本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煤矿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矿区生活环境,使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煤矿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煤矿安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尽量避免“谁污染、谁治理”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做好周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建设和矿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4、煤矿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煤矿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我矿成立管理部门机构、由科、班组成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矿设臵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煤矿生产场所周围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煤矿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网,由矿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臵一名矿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我矿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
3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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