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开发政策修改版11.11
莎丽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达字品牌互联网经营
代理合同
甲方:湖南莎丽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将达字品牌系列产品在淘宝商城旗舰店及网上批零销售的代理经营权授予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经营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淘宝商城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及网上批零
销售唯一合法代理商,合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月日为止。期间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将旗舰店代理经营权授予、转让给第三方。
2舰店所需保证金费用¥1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圆整)。
3)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淘宝旗舰店上架商品3万元(价值按甲方所提供商
品的进货价计算总额),乙方一次性付清首批货款。
3)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真实有效的详细通讯地址、合同签订人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有效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4)乙方承担用于旗舰店运营及推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将每月旗舰店的
运营情况与推广费用资金流向等有关经营数据向甲方报备。
二、旗舰店所有权及经营权约定条款
1)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情况下,乙方拥有旗舰店的合法经营权、所有权
及网上批发零售代理权,甲方拥有旗舰店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2)乙方在淘宝旗舰店所有商品的进货单价、销售单价、小额批发分销商进
货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定价表见合同定价附件)。
3)乙方作为甲方在淘宝商城旗舰店及网上批零销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全
权负责旗舰店经营管理,包括旗舰店的经营策划、人员配置管理、365天日均10小时在线挂号服务、店铺装修、拍摄及上传新产品(甲方提供乙方所订产品详细数据)、营销推广、促销活动、日常销售及发货、客户维护。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足够的货源、品种、花色,并按要求按时发货,保证
产品的品质;
2)甲方为乙方提供旗舰店所销售产品的详细数据及宣传资料;
3)合同期间,甲方除了积极配合乙方解决产品问题、进货、发货等工作,
不得参与或干涉与任何旗舰店有关的的操作与运营,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乙方可以酌情采纳;
4)甲方为乙方提供有效的申请、运营旗舰店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且协助乙
方办理旗舰店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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