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轨道交通票价的批复
苏州市物价局文件
苏价服字„2012‟57号
关于苏州轨道交通票价的批复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州轨道交通票价建议方案的请示》(苏轨字„2011‟159号)收悉。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轨道交通1号线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召开了票价听证会,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对苏州轨道交通票价批复如下:
一、单程票票价
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6~16公里每1元可乘5公里,16~30公里每1元可乘7公里,30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9公里。
二、票价优惠措施
苏州轨道交通实行下列票价优惠:
1.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盲人免费乘车。
2.市区离休干部可携带1名陪护人员免费乘车。
3.市区的70周岁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以外,以进站时间为准)、70周岁以下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乘车。
4.市区的60~69周岁老年人、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学生享受单程票票价5折优惠。
5.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按超过人数购票。
6.普通乘客刷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票价9.5折优惠。
7.运营企业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措施,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票价优惠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上述票价为试行票价,试行期自轨道交通1号线开通试运营之日起至2号线开通试运营之日止。
接文后,请你公司切实做好票价组织实施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明码标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苏州市物价局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轨道交通票价批复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市委老干部局,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市老龄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妇联、残联
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2012年3月30日印发拟稿:丁国龙校对:钱苏扬共印30份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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