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这是所有统计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也是我们搞好统计分析的基础。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除了需要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全体统计人的勤奋敬业之外,还必须搞好统计执法。为此,笔者就当前基层统计执法的问题与对策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
一、当前基层统计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
健全。规范、严格、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统计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而现有的统计法律法规,存在法律规定“软”、处罚权力“小”、查处手段“弱”的问题。法律规定“软”,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过于宏观,对政府及部门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一视同仁,难以体现实施法的特性,致使统计执法面对许多违法行为常常束手无策,难以查处。处罚权力“小”,主要体现在统计部门上,对政府及部门不能开处罚单,对企事业单位开处罚单力度不够,单位不缴罚款统计部门无能为力,缺乏行政强制手段。查处手段“弱”,主要体现在统计执法的主要手段就是罚款,而且执法程序繁琐,结案周期长,且罚款有时还不能到位。
(二)管理体制不顺畅。顺畅的执法管理体制是统计执法的关键环节。目前,统计执法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纵向分离、横向分散。突出表现在:一是统计执法工作的“瓶颈”主要在县级,基层统计部门执法与政府法制工作分离,由于统计工作人员的“一切”受到当地政府的制约,基层统计执法难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二是统计执法的地位不象各统计专业那样明确和重要,虽然要求统计部门要全员执法,但在执行起来却有折扣,加之统计部门人员少,业务多,大家报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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