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方案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须知
一、创建要求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总体标准是:有精神昂扬的干部队伍;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健全的服务机制;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服务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服务效率快捷高效;服务监督渠道畅通。具体标准是:
1、有公开栏。实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公示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以及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
2、有较为完善的服务功能。办事窗口要有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服务承诺。执法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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