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依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镇通过系列依法治村的实践活动,融洽了干群关系,稳定了人心,安定了社会,从而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一、明确依法治村主客体,进行针对性治理。
(一)明确依法治村的主体。确认依法治村的主体标准,在于
他在依法治村实践中是否享受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权利和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这一标准,依法治村的主体应为:(1)村党支部委员会;(2)村民委员会;(3)村生产经营组织;(4)村民。他们是对村党支部委员会为领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主导、以各种生产经营组织和村民为基础的多层次的集合主体。
(二)明确依法治村的客体。依法治村的客体,是指依法治村所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治理什么。在农村现实生活中,社会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依法治村的客体也是呈多样性的,在开展依法治村的实践中,要建立健全各种法律规范,根据社会关系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调整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二、具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制度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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