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xx街道关于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2号)精神,街道在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决定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xx街道居家养老工程。
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
动经济社会与老龄事业协调发展。xx街道辖区先共有居民39000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8000人,占到总人口的46%,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是孤寡或是空巢人员。街道领导相当重视此类群体,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街道主导、社区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争半年左右时间,街道社区基本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投入,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实体,丰富老年服务产品。
2、坚持福利服务、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原则。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对经济困难确需政府保障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性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例如儿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主要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区别情况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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