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文字材料参考规范
文字材料中几个基本的规范问题
一、字体、字号的正确使用
1.文件、材料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分行居中排布(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分行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每自然段段首空2字,回行须顶格,数字不能回行。正文内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加粗字。
3.文件、材料后标注的印发时间与正文内容间隔三行。
4.文件后“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间空1字。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同一类机关间用顿号隔开,不同类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5.公文中的数字除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成语、缩略语、概数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依次用汉字、汉字加圆括号、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
二、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
一、”、“第
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
2.“一,”、“二,”、“三,”等用逗号不规范,应用顿号,即“
一、”、“
二、”、“
三、”。
3.“
1、”、“
2、”、“
3、”和“a、”、“b、”、“c、”等用顿号不规范,应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2.”、“3.”或“a.”、“b.”、“c.”。
4.序号如加括号,如:⑴⑵⑶⑷,括号后面不加标点符号,小括号也不能只用半边,如:1)2)3)。
三、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九年五月”,则中间的“○”不能用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应用圆“○”;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用长“0”表示,如:“2009年5月”。
四、发文字号中“括号”的正确使用
(未完,全文共2569字,当前显示8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