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江山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是落实《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步骤,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对跟踪监测《纲要》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为顺利开展《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分析总结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积累的新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纲要》顺利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二、评估内容
主要围绕《纲要》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主要包括。一是规划目标实现程度评估;二是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评估;三是发展路径和政策效应评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名单及相关单位职责详见附件
2、附件3)。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总体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
(未完,全文共1638字,当前显示4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