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 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

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规范广东省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利用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信息,加速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和产业化,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提升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成果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所取得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重要进展和重要结果。科技成果一般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发现并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科技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科学论文和专著。

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可用于生产或指导生产的科技成果,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主要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设计、新方法、新装置、新装备、新资源及其他应用技术。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

-1

承接科技成果登记业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提供科技成果登记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登记机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予以确定,并进行公布。

登记机构可承接全省范围内科技成果登记申报业务,负责登记成果的材料审核、登记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


(未完,全文共2034字,当前显示6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