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政策宣传内容
城市居民低保政策
一、城镇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榜”公布的原则。
城镇低保政策
二、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凡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元/人月的家庭均可申报。
城镇低保政策
三、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从事个体经营的净收入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金;
3、存款、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及利息;
4、出租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7、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6个月家庭收入计算。城镇低保政策
四、不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对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2、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独生子女费;
5、因工(公)负伤职工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职工的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6、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险统筹;
7、政府、社会组织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城镇低保政策
五、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低保:
1、3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中购买使用摩托车、计算机等高档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3、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
4、家庭成员有使用手机的;
5、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6、家庭有饲养观赏性宠物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8、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9、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10、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
11、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12、无正常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的;
13、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14、家庭因征土地“农转非”并自愿一次性领取补偿金在3年之内的;
15、购买户口“农转非”3年之内的;
16、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并弄虚作假的;
17、按政府有关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城镇低保政策
六、申请和办理低保的程序:
个人申请→居委会审查→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城镇低保政策
七、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下岗证及基本生活费领取证明;
3、失业保险证及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4、离退休证、养老保险证及领取养老金证明;
5、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或离婚人员的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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