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应急日常管理专职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政策法规,熟悉本职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2、负责对全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使准确率达到要求。
3、负责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制订各类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4、对归档的资料,登账编录,排架装柜。
5、管理好日常资料,保存修补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无损。
6、做好资料的统计管理工作,时刻准备好接受领导和上级其他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应急救援应急状态管理职责
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应急救援机构全面负责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接受公司、政府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矿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3)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4)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5)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
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2、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3、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监站。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技术科。参与矿顶板事故、辅助运输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矿井水害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执行科。参与矿“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率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
(4)机运科。参与矿停电、提升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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