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丰县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
附件九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徐州市云龙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
专项督查意见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督查组于2004年4月22日~25日对徐州市云龙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1.云龙区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要求,对2003年度区中小学学杂费收支和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督查结果表明,区政府所作的自查报告是实事求是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2.区政府对教育工作十分重视,贯彻落实教育有关政策法规的意识较强,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区政府在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经费投入,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一些学校教科研工作、教育教学特色等也给督查组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3.经费管理情况较好。云龙区按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了经费收支、使用的监管,确保了教育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专款专用,用足用好。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高出省定额标准,小学年生均达254.83元,初中年生均达292.94元。
(二)问题和建议
(未完,全文共2004字,当前显示5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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