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矿区事业部《关于防范油田外部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人力资源部:农民工工资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农民工工资方面投诉,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对所属项目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在项目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公布了清欠举报电话:------,------;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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