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城市实施方案
珠委办„2011‟9号
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委、管委会,各区委、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
《2011年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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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以下简称《测评体系》)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测评体系》的要求,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主旋律,坚持生态文明的创建特色,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创建宗旨,通过各项创建达标活动,切实增强珠海人民的物质富足感、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心灵归属感和主人翁自豪感,以“净畅宁美”的城市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城市风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测评,确保我市2011年保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主要任务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测评体系》包括9项测评项目、36个测评指标、126条测评内容、368条测评标准和4条特色指标,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我市创建工作基础扎实,但仍有许多指标没有达标。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创建和整治力度,着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力争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90%、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2-
仪之风。通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兴读书学习之风。通过倡导适度消费、节俭生活、资源节约,兴勤俭节约之风。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做文明有礼的珠海人”活动,组织礼仪实践活动,推出“文明礼仪标兵”,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文明有礼;二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升交通文明水平;三是开展“净畅宁美”行动,组织集中整治,构建整洁舒适的生活空间。
2.扎实做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坚持利民惠民,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水平;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在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在各类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培育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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