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1、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制度。
镇党委、镇府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极度1次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上报制度。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4、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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