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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区经济适用房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经济适用房社区是以经济困难居民为主要对象的保障性居住社区。作为经济适用房社区建设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南京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高度,全力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南京市司法局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将加快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列入南京市社会救助为民办实事十六项工程、2009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在具体指导上下功夫,在谋求实效上下功夫,全面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着眼于探索创新开展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争创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南京市司法局坚持高起点确立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建立法律援助为中心,社区为基础,社会各方参与的社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健全社区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站综合能力,促进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实现年内建站率达到80%,力争全覆盖的建设格局。
二是加强具体指导。着眼于有效推进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南京市司法局积极采取
抓具体、求实效的举措。通过座谈调研和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全市经济适用房社区状况进行调研摸底,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针对部分区县基础较为薄弱的实际,积极开展帮带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另一方面采取普遍帮助和重点扶持相结合,加大财物上的支持,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专项补助。同时健全完善了检查督导机制,分阶段对全市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激励力度。着眼于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南京市司法局注重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作用,通过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对服务站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建立具体考核验收标准。将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当中,为评先表彰提供依据。运用经济杠杆手段,对达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单位进行物质奖励,有效地激发了工作热情。
二、创新机制,不断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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