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洛公路十八站至塔漠界段工程(塔河林业局)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五篇模版]
黑洛公路十八站至塔漠界段改扩建工程塔河林业局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
行署资源局: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黑洛公路十八站至塔漠阶段改扩建工程的占地申请,拟在塔河林业局施业区内进行占地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
139号)文件要求,为此塔河林业局成立了由资源科和森调队组成的现场查验小组,在专业技术人员赵国武(营林助理工程师)的带领下,周克明(林业工程师)、金永强(营林助理工程师)对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现场勘查,现将查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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