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安
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保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年国务院将原来的“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发展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文件中指出,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在“八五”期间确立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它不仅重申了国发1993(50)号文件的管理原则,而且强调了劳动者自觉遵章守纪的作用。
2003年国务院又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安委会统一领导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
二、部门依法监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依法加大行
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公司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
三、企业全面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和基础,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由企业
自主、全面负责。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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