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程序
一、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二、征收对象: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三、办事主体: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四、征收依据: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3、《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实施意见》;
(未完,全文共636字,当前显示1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