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考评方案[小编推荐]
吉青综治字[201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治委:
现将《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月日
201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项目
(一)公众安全感测评(40分)
由区综治办委托中介机构随机电话测评各乡镇(街道)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情况,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每次每个乡镇(街道)测评有效电话30个。全年平均安全感指数达到全区平均的就,计35分,每增加(减少)1各百分点加(扣)1分。
(二)矛盾纠纷排调及重点地区排查整治(22分)
1、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计1分;
2、坚持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工作制度,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周一会议、半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制度,计32
分;
3、对每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调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调处期限,并半月一次上报到区综治办,计2分;
4、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并做到纠纷调处后及时向区综治办销号,计8分;对发生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稳定的事件实行责任倒查,查实属未排查出隐患或虽排查出但压报、瞒报、漏报的,每起视情扣1——8分;
5、建立“急、大、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和调处档案,计2分;
6、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三调联动”效益提高,计1分。
7、排查整治活动有部署、有方案,计1分;
8、排查工作深入、细致,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计1分;
9、问题整治到位,效果明显,计2分;
10、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的要求,分类建立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台帐,计1分。
(三)治安防控工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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