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法委职能及其政法工作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国际和国内情况的日趋复杂,为党如何有效领导政法各部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要充分有效发挥党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就要全面了解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笔者拟从四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述。
一、党委政法委工作面临的形势,加强和改善党委政法委工作的重要性。
新形势为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党委政法委只有不断加强和改善自身的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党委政法委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为新时期的党委政法委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是最有利条件。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的对外开放的深入,必将使国家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新的发展,为做好党委政法委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矗依法治国力度的加大,公民和法人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过视察、提案等多种形式加强了执法监督,为政法工作献计献策,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逐步加深,人们不仅关注政法工作,而且更加信赖、支持政法工作,为我们党委政法委更好的开展党管政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委政法委工作面临的挑战。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党管政法工作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现象给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带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并不断深入人心为政法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环境的同时也为党委政法委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下如何开展并加强党管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二)加强和改善党委政法委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着党必须在国家的任何时期任何领域都位于绝对领导的地位。历史事实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才能富强。政法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的政权能否牢固,社会能否稳定的重要工作,必须要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中国要求削弱甚至将党的领导排除在国家政法工作之外的想法是错误的,是不实事求是的。我们不但不能削弱党委政法委对国家政法工作的领导作用,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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