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复工通知[定稿]
编号:tjgc-zd-04-2017
开复工报审制度
一、工程第一次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管理人员与特殊工种人员到位;
2、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安全、质量目标明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并能有效运转;相关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3、完成对进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交底及考核;
4、完成试验检测机构、混凝土搅拌站和专业分包单位资质的考察、审核,并完成合同的签订备案工作;
5、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手续;
6、完成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包括并不限于施工方案、临建方案、临电方案、测量方案、消防方案、应急预案等。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会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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