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法规名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颁布部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发文字号】
晋国土资办发[2009]31号【颁布时间】
2009-03-03【实施时间】
2009-03-03【效力属性】
有效【法规编号】
【正
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省厅2008年10月下发的《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整合和有偿使用中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8]112号)已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做了较详细规定。结合近期评审备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核查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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