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述职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即墨论坛即墨信息港http://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为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合法有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监察程序。
一、不立案监察程序
不立案监察程序,即并未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仅是对用人单位进行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的程序。
(一)现场检查程序
1.检查应有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
2.劳动保障监察员进入被检查场所,应主动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说明身份;
3.检查前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向用人单位告知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必要时可下达书面检查通知);
4.检查时应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巡视劳动场所;
5.现场检查情况应有笔录,笔录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
6.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检查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二)书面查询程序
1.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2.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出书面答复;
3.查询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查询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即墨论坛即墨信息港http://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即墨论坛即墨信息港http://
二、立案监察程序
立案监察程序,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立案。主办监察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接案)后,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经过初步审查确认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事实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批立案。大队领导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未完,全文共2428字,当前显示8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