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野下的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从国家治理与政协功能看协商民主
叶小文袁廷华《光明日报》(2014年09月21日01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全面深入推进协商民主。
现代治理和协商民主,内里相通、相辅相成。现代治理不同于传统控制、管理和统治的紧要处在于,治理的权威既来自于政府,也来自于其他相关社会主体;治理不仅是自上而下单向度的命令——服从,而是由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彼此互动、相辅相成。因此,治理本身即内涵了对于协商民主的要求。现代治理和协商民主都依托于民主的深化,都遵循“官民”合作与共治的相同逻辑,两者实际上是一体两面、如影随形的关系。协商民主离不开现代治理,现代治理也离不开协商民主。没有协商民主,就不会有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就不会有持续互动的沟通对话,就不会有广泛的共识、科学的决策,政府因此而缺乏必要的权威,那自然就谈不上有效的治理,更遑论善治。
协商民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的根本问题,在于确立和完善各领域的基本制度,保障这些制度良性运转,以维护由核心利益关系、核心价值观共同搭建起来的基本的社会秩序。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怎样完善。治理能力从何而来。答案是,既要坚持共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又要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国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我们的国家治理必须走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就是要努力实现共产党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群众路线在国家治理中的具体落实,是实行包括协商民主在内的人民民主。协商民主汇集和依靠群众智慧,形成和尊重人民意志,致力于有效参与和有效治理的有机统一,因而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质言之,协商民主以尊重差异、多
1元兼容为前提,以理性平和的对话协商为方式,以化解矛盾、规避风险、增进共识、促进和谐为目的。因此,协商民主有利于构建和完善结构合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有助于开启民智、汇聚民意、凝聚民力,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有益于保障人民群众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协商民主既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效途径,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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