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管理办法
兰州城市学院学生甲级社团评选办法
学生社团不仅是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的第二课堂,更是新时期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的新型组织。目前,我校(西校区)注册学生社团30个,这些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生体育活动、学生理论学习以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使我校学生社团建设走上一条健康、积极、良性发展的道路
为激发我校学生社团的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与活力,社联合会依据各学生社团的具体工作状况制定《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先进社团评选办法》,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意义
挖掘学生社团的潜力,增强社团竞争意识,激发社团生机与活力,在体现各社团工作水平的同时,促进社团参与良性竞争,发挥优秀社团的示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先进社团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
1、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公布社团等级划分标准后,采用社团负责人年终总结和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考评形式评选。
1)各社团需提前社团相关材料(学年工作计划,社团活动总结,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年终工作总结等),在各社团联合大会上由社团负责人做3分钟的学年总结(演讲);
2)邀请校团委领导及老师和各学院学生代表作为评委,对学生负责人总结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定;
3)评比结果须经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及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4)该项评定结果占总评定的30%。
2、动态评定
动态评定主要是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包括:
1.社团间民意测验(该项占总评定的10%)
2.全校性抽样调查(该项占总评定的10%)
首先,在各社团负责人间进行民意测验(写出各自心目中的“先进社团”或对各社团直接评级);其次,在全校学生及教师中进行抽样调查(调查问卷形式)。根据两个民意测验结果初步确定符合先进标准的社团。
(注:以上各项测验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
3、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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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