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社工委的信息(7)
首都国庆六十周年丰台消防安保工作简报
第7期
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2009年7月8日
一、苟仲文副市长到丰台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7月3日下午,北京市苟仲文副市长在市消防局、市安监局领导的陪同下,对丰台区大红门地区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抽查。丰台区政府张建国副区长及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领导陪同。
苟仲文副市长对京城国联床上用品批发城和建雅三宾馆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详细查看了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栏、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使用维护情况。检查期间,苟仲文副市长对单位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下大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心和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苟仲文副市长在检查总结讲话中强调。今年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比起去年还要更加艰巨,如何确保好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的安全工作,是我们政府部门和单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通过此次检查,单位的整改幅度较大,消防安全工作较之去年有很大提高。但是要进一步加强值班人员的安全敏感意识培养,对消防安全工作要真正的落到实处。要做到问题
1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整改。单位要加大管理人员的巡视、处置、逃生意识的相关教育。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防部门要特别发挥行业优势,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使全民参与到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切实为国庆六十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苟仲文副市长就如何全力做好国庆六十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对相关部门及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单位要在细致处下功夫,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细之又细,不断细化方案、狠抓落实。二是消防安全问题要天天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刻警钟长鸣。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决不能走形式。要由被动应付检查转变为自我整改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管理,有人落实,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对存在隐患的单位,相关部门要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防止隐患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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