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我镇社会各项事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定期排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个村均已经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现全镇人民调解组织人员共计122人,做到了有人员、有档案。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周排查”制度,每周在辖区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按归属地开展调解工作。各调委会牢固树立群众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51件,调解矛盾纠纷322件,调解成功316件,有效维护了全镇的和谐问题。
二、严格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来,我所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解除矫正对象人,现有矫正对象22人。认真落实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实施细则》,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建立矫正纪实档案。充分发挥信息管理平台功能作用,每周对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定位
1监控,不断强化管控,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把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并按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星期和我所电话联系一次,每月到所里见次面,并汇报一月的思想情况,定期举行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深入摸排,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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