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大全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摘要。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与此相反,广大医护人员在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知识却显得比较欠缺。为有效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护人员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能力,现将我院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提供给广大医院管理同行,以供交流、借鉴。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处理
一、目的
1、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成员及职责
1、医疗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由医院医务科长担任
成员。由分管医疗及护理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各科主任、保卫科主任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组成。
2、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为医疗质量监控及管理部门,具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定期检查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改进措施。
3、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医疗争议防范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2)受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投诉和申请;
(3)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
(4)组织有关专家调查相关事项;
(5)认定当事人应承但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6)提出处置方案;
(7)反馈处理意见;
(8)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
1、总则
(1)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
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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